年至2025 年三季度,部分业务用总额法确认依据不足,为了更公允反映上述期间业务,基于谨慎性原则,对2023年度、2024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相关期间该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进行差错更正,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核算。相应形成的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减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14,936,114.50元,调减营业成本14,936,114.50元;调减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152,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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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9:31:23